近日,天津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繼續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簡稱《通告》),《通告》進一步明確了天津市將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其中,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和天津市核發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措施限制!
天津繼續限行貨車 新能源貨車不受限!
1、自2021年4月5日起,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號牌機動車(北京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本市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外埠號牌(北京號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本市號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可通過“天津交管服務直通車”預約申辦相關通行憑證,允許在上述時段進入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2、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4類特種車輛;
(二)大中型客車(含公共汽車、班車、長途汽車等)、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作業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六)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和本市核發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3、載貨汽車的道路通行管理,繼續按照我市載貨汽車限行有關規定執行。本市核發號牌的純電動輕型、微型廂式載貨汽車和純電動輕型、微型封閉式載貨汽車,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通行證的,不受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每日7時至22時載貨汽車區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圍內(外環線除外)設有載貨汽車禁止通行交通標志的路段通行。
專用通行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全額配發,市民可通過互聯網登陸“天津市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點擊“各類通行證申領”查詢下載,自助打印后隨車攜帶,以備檢查。
天津繼續限行貨車 新能源貨車不受限!
作者:牛奶運輸車時間:2021-04-03